日期:2019-07-16 浏览 返回公告列表


为增强行政活动透明度,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湖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的规定和要求,特编制《黄冈市人社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市人社局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类:

一、主动公开的有关事项

(一)公开范围

市人社局主动公开信息的范围,主要是市人社局职能范围内的,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群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以及法律、法规、条例要求公开的事项。涉及国家秘密或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属于公开范围(详细内容参见《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二)公开形式

市人社局主动公开信息,通过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上设立的“公告”、新闻媒体、公告栏等形式予以主动公开。

(三)公开时限

属主动公开的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应急事项必须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其他事项的公开时间不能迟于信息生成后15个工作日。

二、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事项

(一)公开范围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获取市人社局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市人社局办公室或政策法规科申请获取。以下信息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的;

2、属于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

3、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权造成不当侵害的;

4、正在调查、讨论、处理过程中的,但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另有规定的除外;

5、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可能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危及个人生命财产安全的;

6、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公开的其他政务信息。

(二)受理机构

市人社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由市人社局办公室和政策法规科具体承办。

办公地址: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713-8353097;0713—8128601

通信地址:黄冈市黄州区西湖一路70号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邮政编码:438000;

(三)申请公开的程序

1、申请方式

(1)网上申请

申请人可登录市人社局门户网站“互动交流”栏目,按要求填写申请,直接提交。

(2)书面申请

申请人可根据需要书写申请。通过电子邮件、信函、传真、当面送交等方式提交至市人社局办公室。

2、申请受理

受理机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下列情况予以答复(特殊情况经审批可延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①属于应当公开的,制作公开决定书,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②属于免予公开的,制作不予公开决定书,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③申请的政务信息不属于被市政府掌握范围的,协助将申请转递相关受理机关,同时制作不属市政府公开告知书,告知申请人转递情况和联系方式;

④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若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自行查阅渠道

⑤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制作信息不存在告知书,告知申请人实际情况;

⑥行政机关向申请人提供的政府信息,应当是现有的,一般不承担为申请人汇总、加工或重新制作政府信息,以及向其他行政机关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搜集信息;

⑦申请信息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补正申请信息;

⑧要求公开项目较多的申请,受理机关可要求申请人按照“一事一申请”原则,对申请方式加以调整,即一个申请只对应一个政府信息项目。

三、监督申诉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市人社局信息公开承办机构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